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5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集团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推进落实。巡视组通报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委员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将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为15项巡视整改任务,明确了40多项具体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抓好三个结合,务求扎实成效。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坚持将整改落实工作与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将整改落实工作与集团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整改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党风、作风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真正做到以巡视整改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同比增长11.41%,实现利润9.3亿元,剔除非经营性因素后,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2.43%;2016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幅为4%;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达19%。5月份,集团公司凭借优异成绩第三次入选中国“文化企业30强”。
(三)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督导检查。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加强督导调度,务求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向涉及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进行重点督导。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追究措施,建立了集团公司领导挂牌督办、责任部门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具体落实、集团纪委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20多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重点督导和协调推进。通过层层抓落实,环环抓督导,将整改措施和要求有效传达到了基层一线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全系统上下都倍感整改压力和责任,保证了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扎实进行。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持查处各类腐败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责成集团公司纪委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对每条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初步核查结果看,有一部分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但是也从核查情况中看到了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律己不够严格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线索,一是根据核查情况,集团公司纪委分别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约谈,对不严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纠正。二是督导出版单位进一步加强库存管理,做好市场调研,搞好成本核算,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三是进一步细化了案件查办程序,加大了案件办理力度。①建立了案件线索登记制度。通过信访举报、上级部门转交、集中排查筛选等渠道,广泛收集案源,建立信访案件线索登记台帐。②建立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向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报告线索处置情况和党风情况。③建立了分类管理处置制度。根据线索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④建立了销号存档备案制度。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期办结,办结后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销号并存档。⑤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去年8月份以来,认真梳理并核实了近年来的23条问题线索,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办理8件,督办4件,复核11件,约谈5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挪用、滞留、违规申请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突出”,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面约谈,严肃指出企业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及时认真整改。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出台集团公司《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要求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在收到财政资金后,必须专户存储,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或挪用。三是切实加强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明确由集团公司审计监督室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出问题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通过以上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3.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建设违规现象突出”问题,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工程建设方面的具体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对违规项目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自查检查报告;督导相关单位加强了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杜绝违规建设情况的发生。责成相关项目单位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对员工进行了专项培训,制定了项目手续办理负责制,将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主动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了汇报、沟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处理。督导相关项目单位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便开工建设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2016年年初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要求该单位在今后的二、三期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各项程序组织施工建设。二是加大了对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审核监督力度。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相关单位5个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要求各项目单位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障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对工程项目中的项目论证、报批、招投标、资金使用、审计监督以及竣工与后评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严格要求。四是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专项培训。督导各项目单位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邀请专家律师,认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专项培训,切实增强他们遵章守纪意识,自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通过以上整改,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强化了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建立起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问题突出”,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处理。责成相关单位取消了分公司财务机构设置,实施了财务统一管理,招聘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财会人员充实财务队伍。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切实吸取教训,并修订完善了《财务内部管控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二是组织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委托贷款情况进行了梳理核查,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监管和催收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对逾期未还的4笔委托贷款,全部通过诉诸法律的途径全力催收。三是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工作力度。在年度业绩考核中,首次组织各子公司18名财务总监到集团公司集中述职,单独考核,有效增强了财务总监的履职意识,强化了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四是按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上市要求,集团公司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各子公司财务骨干人员组成专门项目组,对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编制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及会计科目使用指南》。五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集团公司内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专门聘请了国际知名内控咨询机构对集团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和设计,争取在上半年完成制度设计并开始全面实施。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的个别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和个人针对执行八项规定标准不高、把关不严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责成集团公司纪委组织人员,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和督导,进一步增强了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纠正“四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的通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8月至12月,集团公司总部车辆、办公、差旅(含出国)、会议、招待等费用同比减少111万元,下降32.65%。三是继续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重点工作,抓住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管。印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督促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四是把落实节俭操办婚丧事宜作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相关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业的防线,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通过以上整改,建立健全了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推进了全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持续好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转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决策议事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决策议事基本由党委会‘一勺烩’”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在反复认真学习国有企业党建、《公司法》和“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着力实施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突出了党委会在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的职责,梳理细化了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为更好地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依据,创造了条件。二是对战略与投资论证、薪酬改革与业绩考核、编辑出版、教材经营和审计监督等五个议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认真修订完善,使其更加充分地发挥议事职能和前期论证作用,为董事会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五个议事委员会的会务工作,细化完善了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督查落实等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以上整改,集团公司重点工作事项分层审议论证,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责依法决策的议事决策机制更加完善,决策事项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2.关于领导班子对党建领导作用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能起到对党建的领导作用”问题,积极推进了以下三项改进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结合落实中央、省委相关要求,正在着手制定《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集团公司新一轮中层干部调整聘任,为部分规模较大的子公司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明确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党委,每年要召开不少于4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在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党委和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从严强化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把两个责任清单事项融入经营管理和执纪监督工作之中,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突出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了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书记述职、党务公开、党员教育与管理等日常党务工作,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去年12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党委会,就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领导精神、巡视整改工作、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抓党建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强。
3.关于领导班子对纪委领导作用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能起到对纪委的领导作用”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召开至少4次专题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对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部署随时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办重大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一月一调度、两月一安排、三月一总结”,从制度上保证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推动。同时,结合上半年新一轮干部调整聘任,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加强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二是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了集中考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规矩的意识和自觉。三是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加强自学、集中培训、外出进修等方式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关于对监事会的领导作用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能起到对监事会的领导作用”问题,一是为配合上级派驻到集团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开展工作,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配合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履行职责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主动配合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事项和要求。二是为加强集团公司委派到各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人员的管理,切实发挥子公司监事会主席在企业中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制定印发了《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对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考核评价、薪酬奖惩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对子公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监事会主席与子公司班子成员一并进行了大会述职,由集团公司和所派驻单位干部职工分别进行考评打分,有效促进了集团公司派驻各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5.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立行立改,对涉及报告事项与事实不完全相符的,组织相关人员作了进一步核实了解,并严格按照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的进行了重新补报,有的责成本人对有关事项作出了说明,有的对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截至目前,共对18名中层正职和53名后备干部进行了核查。今后,我们将对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格审核个人申报事项,做到凡提必核;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相关制度建设,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努力杜绝漏报、瞒报现象。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力”问题,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处理。相关单位处置房产虽然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是处置程序中有的环节不符合规定,责令他们加强学习,规范程序,引以为戒。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此也进行了认真反思,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把关,确保国有资产处置中程序上做到合法合规,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反思,查找出了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并结合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的有关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对现有决策制度和程序进行修订完善,使“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更加明确清晰。同时加强了对权力运行过程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四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专门组织各子公司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以及集团公司《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强调重申了有关资产处置的程序、要求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五是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提升了集团公司系统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和水平。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集团公司党委把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组织研究修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对选拔任用原则、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等均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集团公司党委将认真执行省委和省委宣传部相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履行各项选任工作程序,并根据相关要求向上级及时备案。
3.关于干部职数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职数把控不严”问题,一是认真清理和规范总部内设机构,解聘了3名同志的兼职职务和一名同志的总经理助理职务。二是搞好调查研究,对集团公司总部以及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结合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领导干部新一轮任期聘任工作,统筹调整和解决部分子公司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三是结合近几年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对部分子公司干部职数进行合理调整,科学设定子公司的干部职数。
4.关于执行返聘制度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返聘制度不严”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员工返聘管理办法》,对返聘的原则条件,审批程序、返聘时限、返聘待遇及返聘人员管理作出调整和规定。集团公司员工返聘从严控制,今后原则上一般不再返聘,确需返聘的人员一律不再担任职务。二是对超期返聘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相关人员办理了解聘手续。
5.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 问题,集团公司结合省委组织部部署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集团公司管理范围的211份干部员工档案进行了逐份整理与审核,同时部署和督导各子公司对各自管理范围的员工档案进行了审核。针对部分干部档案中材料缺失等情况,依据干部工作实际进行了补充,共补充材料430份。其中,干部履历表53份,干部任免表129份,干部考察材料26份,考核表211份,党籍材料4份,学历材料7份。针对部分干部档案中“三龄两历”记载不一致或相关材料不完备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组织认定。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从源头进行治理,驰而不息深入整改。
(一)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责任,指导、督促纪委执好纪、把好关。二是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约谈报告制度,对下级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廉洁从业的企业内部环境。
(二)强化政治意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刚性不退,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加强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干部人事、“八项规定”执行等方面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章建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加强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营销采购、项目建设、工程招标、资本运作等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保障企业整体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对巡视整改中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抓好贯彻执行,提高干部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以流程化管理、程序性规定、信息化手段来保障制度条文的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法务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规范进行,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8日至9月8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30号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邮编:050061;电子邮箱:hbcbdq2016@163.com。
中共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